★闹钟服务
含义:利用电话机铃声,按用户预定的时间自动振铃,提醒用户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
登记与使用:*55*H1H2M1M2#其中H1H2为小时,M1M2为分钟。若登记成功,听新业务登记音。在H1H2M1M2(H1H2,0~23点、M1M2,0~59分)时刻,若用户空闲,则自振铃(误差不超过1分)。若用户摘机,听唤醒音,并取消登记。若用户1分钟内未摘机,则停振铃,5分后再振铃,若再无人摘机,1分钟后停振铃取消登记。若HH或MM不合法,则听错号音。
闹钟重复登记以最后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。
撤消:#55#若已登记闹醒,则听音乐提示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★呼出限制
含义:呼出限制是发话限制,使用该项服务时,可根据需要,通过一定的拨号程序,限制该话机的某些呼出权限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登记:*54*KSSSS#(SSSS为密码)。K值含义如下:
K=1限制全部呼叫;
K=2限制呼叫国内和国际长途自动电话;
K=3限制呼叫国际长途自动电话;
若SSSS不正确,则听忙音;成功则听新业务设定成功提示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使用:用户进行受限制的呼叫时,将听到语音提示。
验证:*#54#。若已登记,则听音乐证实音,否则听忙音。
撤消:#54*KSSSS#操作后,听新业务取消音,证明已经取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★打扰服务
含义:免打扰服务是"暂不接受来话服务"。用户申请该项服务后,所有来话将由交换机代答,但用户的呼出不受限制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登记:*56#
使用:登记成功后,呼叫该用户时主叫用户会听到"您呼叫的用户已设置免打扰"。该用户摘机时听特殊拨号音(较为急促),呼出不受影响。
撤消:#56#
★热线服务
含义:用户摘机后在5秒内不拨号,即可自动接到某一固定的被叫用户。一个用户一次只能登记一个被叫用户为热线服务对象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登记:*52*DN#(DN为欲自动转接到的某一固定电话号码)。登记后听新业务设定成功提示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取消:#52#登记后听新业务取消提示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★缩位拨号
含义:用2位代码替代原电话号码(含长途字冠)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登记:*51*MN*DN#(MN为缩位号码,DN为需缩位的原电话号码)。登记后听新业务设定成功提示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对同一MN登记多个号码时,记新抹旧。
使用:**MN。若MN已登记,则发登记号码;若MN未登记,则听忙音。若对同一MN登记过多次,则发出最后一次登记的号码。
撤消(单个):#51*MN#,听语音证实。
该功能限双音频话机使用
★呼叫等待 含义:当A用户正在与B用户通话,C用户试图与A用户建立通话连接,此时应给A用户一个呼叫等待的指示,表示另有用户等待通话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登记:*58#登记后,听新业务登记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
使用:A(登记方)与B通话,C呼叫A,则C听回铃音,A听B和呼入等待音,B听A。
(1)A不理睬,90秒后,C听忙音,切断呼入等待音,A,B通话。
(2)A挂机,B听忙音,摘机后与C通话。
(3)A拍叉,B、C听音乐。A拨"2"与C通话,B听音乐。A拨"1"与B通话,C听忙音。
(4)以后A拍叉,则当前通话方被保留,B,C都听音乐,A拨"2"则与另一方通话,保留的一方继续听音乐。拨"1"则与另一方通话,被保留的一方听忙音。
(5)A与一方通话时,另一方挂机,不影响通话。
(6)A与一方通话时,该方挂机,则A与另一方通话。拍叉不拨号而等待几秒钟相当于拍叉拨"2"。
撤消:#58#撤消后,恢复正常,A与B通话时,C呼叫A,则C听忙音。
★遇忙回叫
含义:当用户拨叫对方电话遇忙时,使用此服务可不用再拨号,在空闲时即能自动回叫接通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登记:当A拨打B时,遇B忙,则A听忙音。此时A拍叉簧或按R键,可听特种拨号音,拨*59#,听新业务登记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若B不为本局用户,则A听忙音。若不是B忙,而是空号和错号等,则A听忙音。
使用:当B空闲,且A空闲时,A振铃,A摘机听遇忙回叫音,5秒后B振铃,B摘机,A,B通话,登记自动取消。若A振铃超过1分钟未摘机,
也自动取消登记。若B振铃未摘机,登记仍然有效。
撤消:#59#操作后,听新业务取消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★三方通话 含义:当用户与对方通话时,如需要另一方加入通话,可在不中断与对方通话的情况下,拨叫出另一方,实现三方共同通话或分别与两方通话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使用:(1)A与B通话后,A拍叉簧或按R键听特种拨号音,B听音乐,拨叫C,C摘机后,A与C通话,B听音乐。在C应答前可拍叉回到与B通话。在拨号过程中(未拨完)拍叉或按R键,听静音一段时间后再听一段忙音,恢复与B通话。
(2)A拍叉或按R键再拨"2",则在B、C之间切换,与一方通话,另一方听音乐。
(3)A拍叉或按R键,再拨"3",则A,B,C三方通话。
(4)A拍叉或按R键,再拨"1",则与另一方通话,当前方听忙音。
(5)A挂机,B、C听忙音。
(6)B、C中一方挂机后,A与另一方通话。
★缺席用户服务
含义:如果用户外出,当有电话呼入时,可由交换机提供代答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
登记与使用:*50#该新业务登记后,作为被叫时,向主叫提示缺席服务音,摘机则听特殊拨号音。
撤消:#50#操作后,听新业务取消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★追查恶意呼叫
含义:用户如果遇有恶意呼叫,则经过相应的操作程序后,即可查出恶意呼叫用户的号码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
使用:A作为被叫时拍叉簧或按R键,再拨*33#A听追查恶意呼叫成功音,B听音乐。A再拍叉,恢复与B通话。若无主叫号码,则听追查恶意呼叫失败音。听语言20S后自动恢复通话。
撤消:用户每次操作只能查找一个恶意呼叫电话,如再次遇到恶意呼叫电话需要查找时,仍按上述方法操作。
★来电显示
含义:此项新业务用来向用户提供显示主叫号码的功能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。
使用:用户申请后,交换机能向被叫用户发送主叫线号码,并在被叫话机或在相应的终端设备上显示出主叫线的号码。
该项新业务的被服务用户为被叫用户。
★无条件前转 含义:该项服务允许一个用户对于他的呼入呼叫可以转到另一个号码。使用该业务时所有对该用户号码的呼叫,不管被叫用户是在什么状态,都自动转到一个预先指定的号码。
申请:用户需向营业厅申请,营业厅为其开放相应权限
登记:*57*DN#(DN为预先指定的要转移到的号码)。
登记成功听新业务登记音。登记成功后该用户摘机呼出时听特种拨号音做提示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
使用:对于登记无条件转移的用户,所有对该用户的呼入均转移至转移号码。登记无条件转移的用户呼出不受影响。不可以转移至一个长途呼叫。
验证:*#57*DN#,若已登记无条件转移,且转移号码为DN,则听音乐,撤消:#57#若已登记无条件转移,则听新业务取消音,证明登记生效。否则需重新操作。 |